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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愉悅可是浪費時間的戀愛:
1.「來不及進到胃裡消化就先吐出來了」的原因
  a.還不想負責任:怕胖,只好催吐。
   (個人定義這樣的過程是某一種類的「搞曖昧」或「養好人」。)

搞曖昧可先分為兩種,之間的差異在於到底有沒有把菜吃進去。

1.吃進去然後有計畫地催吐出來,(就是前情提要的那一種。)
2.吃飽了或碗裡已經有菜了,或就只是單純沒有想吃的慾望;
 但還是會用筷子挾啊挾的,卻就是不把菜挾回碗裡去。
 (...靠...食物是拿來吃的...不是拿來玩的...
  你媽沒有教過你不能浪費食物嗎...(/‵′)/~ ╧╧..)

其實,我分不清楚哪一種行為比較討人厭;
不過1.的動作,除非做的人是個白痴,
不然他們都會在檯面下隱密地進行,以免大家噁心。

但是2.因為菜從頭到尾都還在桌子上;
除非大家都吃飽了,否則,真的會招惹到窮酸人的怨恨。
(謎之聲:我也不想天生這種窮酸個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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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ngO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