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舉世無雙小花兒》之銘言: : 或許我命中註定就是一個人比較好。我覺得人生充滿既快樂又有意義的事; : 但男人是女人的絆腳石, : 所以不是無奈的放棄,而是頭腦清醒的放棄 ^^ 。 因為,我也是那種自覺「我命中註定就是一個人比較好」的人, 而且非常固執地蓋了一棟固若金湯附帶有隱身程式功能的城堡來躲藏其中, 所以其實一直覺得自己沒有勸解小花的立場。( ̄ ̄;) 不過,我對「絆腳石」的說法有意見。 所以,不得已跳出來說幾句話。 我很久前跟朋友聊天時,對於男女關係想到過這樣一個比喻: 戀愛像賽跑,不跑第一就拿不到獎品; 友誼像健行,只要速度相仿,遇上了就能一起走上一段路。 而伴侶=戀人+朋友==>良好的relationship就像是抱著獎品在健行; 即使很累,但只要獎品夠討人喜歡,還是會有人躍躍欲試。 雖然說,沒有用的獎品,的確跟石頭沒兩樣; 放下時,通常還會不小心砸到自己的腳,囧。 不過,話說回來了,有沒有用是看個人; 如果它潛在性的很有用,但是沒在用, 其實跟沒有用也差不多。 所以,如果我們無法明確分辨,沒有用跟沒在用這兩件事的差距, 直接下結論,並丟棄可能有用的獎品,是一件很可惜的事耶。 (可惜可惜可惜~~~~~~回音) 再說了,其實只要石頭長得夠好看, 拿在手上把玩也是一番樂趣啊; (好啦。我先承認我是外貌協會的一員。╭ ﹀◇﹀〣 ) 會覺得「絆腳」的原因,往往是因為我們不想把它捧在手掌心上。 就這點來說,其實我們也沒什麼可怨天尤人的。 對於要經營一段良好而長遠的關係來說, 放在腳邊,本來就是錯誤的位置。 踢來踢去本來就很難前進, 踢久了,腳不是長繭就是腫起來,是辛苦又很難長久的方式。 (當然,如果某些人的鞋子偷偷放了一些磁鐵,  會不自覺地吸引一些莫名其妙的磁石穩定前進,則又要另當別論。(嘆)  沒辦法,這世界什麼都有,什麼都不奇怪。  但我自己是沒那個命啦,所以我也認命了。〒△〒 ) 所以,我想說的是「絆腳石」這種名詞, 是給放下時砸到自己腳的仇人用的。 (踢開他的這時候,能用力就用力,有多遠踢多遠。  想要它碎掉的話,用鎚子過過癮,我也不反對。) 但,不是給陌生人用的。 看到沒試過但有可能喜歡的獎品, 就算他是石頭,也要把他拿來放在手掌心上試試啦。 (不過,太燙手的話,最好要戴一下手套;  為愛甘受千夫所指,也是要做好保護措施。( ̄▽ ̄#)﹏﹏)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啊~~~~(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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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覓.微笑.遇見.王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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